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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慢慢:暗访不“暗”,怎见光明?

2017-02-22 12:03:54 来源:科技网

苏慢慢:暗访不“暗”,怎见光明?

近年来,各地都出台了许多规定,意在建立明察暗访常态化机制。这无疑是坚持从严治党,营造风清气正氛围的一项有效措施。但是笔者也观察到,许多暗访与明察并无区别,暗访前先通知时间、地点,被访方则做好各项应对性准备,所谓的暗访结束后,一切又回到被访前。

暗访,是指从暗里询问了解;常态化,就是正常的状态。很显然,这样的暗访既不“暗”,更不是一种常态化行为。它严重损害了暗访的严肃性和公正性,暴露出一些暗访部门和被暗访方的错误思想导向。如果暗访如此徒有其名,将极大损害党的形象,破坏中央“八项规定”出台以来反腐倡廉工作取得的系列成效,并形成恶劣的社会影响。

所以,让暗访“暗”下来,是形势的需要,更是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需要。上级暗访部门首先要切实履行暗访的职责,真正把暗访视为一项正常的工作任务,该暗访时就去暗访,严格遵守暗访工作制度,不事先打招呼,既减轻受访部门的负担和压力,更避免让暗访流于形式,确保在暗访中了解到真实情况;同样,接受暗访的部门也要有一颗平常心,所谓“打铁还需自身硬”,只要平时扎扎实实做工作,严格要求自己,问心无愧,就不必如临大敌,寝食难安。暗访本来就是上级了解信息的调查手段,应该把暗访视作检验自己工作成效的最好方式之一,把随时经得起暗访作为工作的要求和目标,有了这样的认识,自然就会摆正工作重心,而不需要走歪门邪道,违反纪律,千方百计打听暗访的消息。  

暗访的过程要“暗”,但最重要的应该是暗访之后的“明”。现在之所以一些下级部门害怕暗访,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由于个别暗访部门对问题实行“一刀切”,一旦发现问题不由分说,马上处理,下级连解释的机会都没有。所以暗访结束后,双方要进行必要的交流沟通,尤其对暗访中发现的问题,触碰纪律底线的,自然是严肃处理,绝不姑息。但对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,允许对方说明原因或进行合理申辩,并给予改正纠错的机会,而不是一杆子打死。如果暗访之后的“明”交流能让暗访部门更全面翔实地掌握信息,下级部门能更清楚地认识自身成绩和不足,那么,暗访之“暗”才会真正发挥它积极的“光明”作用,它将推动我们党的事业一直向着光明前行!

 

新闻源:

http://mt.sohu.com/20170124/n479465863.shtml

    作者: 苏慢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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