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者近日从西藏自治区纪委获悉:党的十八大以来,西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有案必查、有腐必惩,以“零容忍”态度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。截至目前,西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1113人次,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73人,其中轻处分332人、重处分141人。
据悉,西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扶贫开发、惠民政策落实等领域中出现的贪污挪用、虚报冒领、截留私分、挥霍浪费等腐败问题上共立案273件,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95人,组织处理78人,移送司法机关26人。严查基层“微腐败”的同时,认真落实“一案双查”规定,加大责任倒查追究力度。先后对“两个责任”落实不力,发现问题不调查、不报告、不处理的19个党委(党组)和纪委(纪检组)、163人进行了责任追究。(12月7日-人民网)
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,扶贫开发是我们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工作,是最艰巨的任务,要在精准扶贫、精准脱贫上下更大功夫。 “精准扶贫”已上升为国家战略。随着扶贫力度的强力增加,惠民政策大力向贫困村倾斜,资金、项目大量增加,在有些人眼中,就成了“唐僧肉”,一有机会就想咬上一口。按说扶贫是人间最大的善举,扶贫资金是善款,同时也是专项资金,属于高压线。谁要违规触碰,必然遭到严惩。但就有一部分人不顾廉耻,就不顾一切,只要是款物、只要有漏洞,他们就像苍蝇、蚊子一样盯上来。
因此我们必须对“精准扶贫”中的“蝇贪”时刻保持警惕,“精准拍蝇”才能为“精准脱贫”肃清不正之风、凝聚战斗力。主要做法:一是公开,通过公开的方式,让全民参与监督、参与监管,以此形成一股反腐“拍蝇”的新合力。二是加大督察力度,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执法单位应对每一笔款项的使用、下落跟踪监管,利用信访举报、网络舆情、明察暗访、专项检查、审计监督等方式收集、筛选、排查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,对违纪行为严肃查处问责。同时要加强教育工作,纠正“小贪不算腐败”的错误观念,克服“圈子小保密措施做得好”“不易被人发现”的侥幸心理,不断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。
只有这样,才能使扶贫反腐的力度不断加强,“苍蝇”“蚊子”才会越来越少,才能为精准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保障。